现将2024年第二批南繁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或申报时2024年企业种业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种业营业收入以企业提供的种业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为准),(二)农作物种业企业和水产种业企业的2023年用电量超过10万千瓦时或申报时2024年用电量超过10万千瓦时,畜禽种业企业的2023年用电量超过20万千瓦时或申报时2024年用电量超过20万千瓦时,二、支持标准(一)用电成本支持根据企业2024年1-9月实际生产经营用电量(生产经营用电指按照工商业用电或农业生产用电类别执行的电价标准,三、申报材料(一)未获得过上半年用电成本支持的农作物、畜禽、水产种业企业,1.《海南省南繁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申报表》(附件1)或《海南省南繁产业高可靠性费用支持资金申报表》(附件2),(1)农作物种业企业和水产种业企业2023年用电量超过10万千瓦时(含)的,提供2024年申报时用电量证明或申报时2024年用电量超过10万千瓦时(含)用电量证明,提供2024年申报时用电量证明或申报时2024年用电量超过20万千瓦时(含)用电量证明,(二)已获得2024年上半年用电成本支持的农作物、畜禽、水产种业企业,省农业农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省农业农村厅按相关程序向省财政厅申请资金下达后,在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后,附件:1.海南省南繁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申报表2.海南省南繁产业高可靠性费用支持资金申报表3.真实性负责声明书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10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列表:附件1-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