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下载:康府办字〔2024〕37号关于印发《南康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康府办字〔2024〕37号关于印发《南康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驻区有关单位:现将《南康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2024年9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康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的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南康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第七条扶持资金扶持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会展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区等关于会展业发展相关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享受以下奖补政策:1.展会组织补贴(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补展会主办方200万元,给予展会主办方按实际参展面积200元/平方米的装修奖补,填报《南康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南康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负责落实扶持资金的分配使用,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南康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会同区相关部门负责解释,附件2南康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参展企业)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成立时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展位号及面积(平方米)申请金额(万元)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所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南康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意见:(公章)南康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意见:(签批)注:参展企业单项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附件3南康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主办方)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成立时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展会主办方申请金额(万元)申请类目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所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南康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意见:(公章)南康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意见:(签批)注:主办方单项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