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经审定,现将海口市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样件(共21件)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98-68522107、68533213邮政编码:570105通讯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民游客中心南楼一层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审批办附件:1.琼食健广审(文)第241121-24141号2.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42号3.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43号4.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44号5.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45号6.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46号7.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47号8.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48号9.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49号10.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50号11.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51号12.琼食健广审(文)第250907-24152号13.琼食健广审(文)第250907-24153号14.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54号15.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55号16.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56号17.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57号18.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58号19.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59号20.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60号21.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4161号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