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9日清远市2022年促进消费若干措施根据《广东省促进重点消费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制定清远市2022年促进消费措施如下:一、鼓励汽车消费(一)继续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五)鼓励家电企业开展丰富多元的让利促消费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和方式按《2022年清远市“乐购清远”惠民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执行,五、开展安居消费活动(十)从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附件:1.鼓励汽车消费方案2.2022年清远市“乐购清远”惠民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附件1鼓励汽车消费方案一、补贴范围以旧换新:持有广东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汽车,新能源汽车: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二、活动时间2022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三、活动内容(一)促进零售、餐饮行业消费,五、活动资金规模及筹措(一)政府消费券:市财政局预安排3800万元资金发放政府惠民消费券,(二)社会化消费券:市商务局统筹动员、组织银联及各参与活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类消费平台创新金融消费产品,(三)企业优惠券:市商务局统筹动员、组织各参与活动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商业综合体、商农文旅体相关企业配套提供满减、满赠优惠券等各项消费折扣或服务优惠,统筹推进2022年“乐购清远”惠民消费券活动相关工作,(四)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内农业龙头企业尤其是五大百亿农业产业企业参与“乐购清远”惠民消费券活动,协助2022年“乐购清远”惠民消费券活动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乐购清远”惠民消费券活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