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3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评价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职鉴发〔2023〕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印发评价机构备案流程等技术指导文件的通知》(桂职鉴发〔2024〕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评价机构备案工作拟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机构须经自治区或柳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备案公布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考核规范开展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一)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受理,须经相应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同意后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1.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中央企业驻柳分支机构除外)、院校自主评价机构备案(初次备案或变更备案)由市鉴定中心负责受理、开展技术评估,相关工作要求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全市评价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或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中的申报条件,企业自主评价可按经备案的申报条件执行,院校自主评价机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组织专家按国家职业标准命制3套以上试卷,要建立试卷管理工作台账,评价机构应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考评人员从事考核评价工作,评价机构应建立考评人员聘任制度,已开展高级技师自主评价的企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可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唐春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陈鸣联系电话:0772-2615931附件:1.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条件和流程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条件及流程3.评价机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处理及程序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相关附件:附件1: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条件及流程.wps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条件及流程(企业、院校自主评价).wps附件3:评价机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处理及程序.wps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