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条件(一)“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应当具有由首席工程师领衔的技术攻关团队,(二)申请认定“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由首席工程师领衔的技术攻关团队,7.已评选为光明区“首席工程师工作室”的,四、申报和评选程序光明区“首席工程师工作室”的申报及认定一般按照下列流程进行:(一)申报,具体材料如下:1.《光明区“首席工程师工作室”申请表》,“首席工程师工作室”要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二)已获认定的“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应当参加每年度的考核,年度考核时首席工程师和“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应仍符合本通知第三条条件,(三)“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年度考核:1.区人力资源局根据“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建设情况,2.组建单位对照年度考核要求及标准对“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开展初评,4.区人力资源局将年度考核结果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布,(四)区人力资源局负责指导辖区内“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加强运营团队建设,(五)已认定通过的“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取消“首席工程师工作室”资格,并5年内不得申请“首席工程师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