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商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引领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正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请我市商贸流通企业踊跃参与,符合申报条件、有意申报的企业请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10月18日前向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特此通告,附件:1.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的通知2.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指南3.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申报书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10月16日相关附件附件:1.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的通知.docx2.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指南.docx3.第二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申报书.docx相关文档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