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认定2024年广东省职工疗休养基地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定广东劳模疗休养基地、广州市工人疗养院等139家单位为广东省职工疗休养基地,新推报省职工疗休养基地名单(共86家,其中梅州5家)原技术工人疗休养基地复核为职工疗休养基地名单(共53家,按照《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若干措施》和《关于深入开展职工乡村疗休养活动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要求,按照全总《职工疗休养基地命名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职工疗休养基地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认定广东劳模疗休养基地、广州市工人疗养院等139家广东省职工疗休养基地名单,原技术工人疗休养基地复核为职工疗休养基地53家,认定的139家广东省职工疗休养基地符合我省各级工会使用工会经费组织、安排或补助职工疗休养活动的接待标准,可承担疗休养活动接待服务,督促基地按《广东省职工疗休养基地合作协议》进行接待,认定的广东省职工疗休养基地具有独立的企事业法人资格,职工疗休养活动是工会组织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并下发《关于深入开展职工乡村疗休养活动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明确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一线职工会员乡村疗休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