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梅县区、平远县、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24〕69号)精神,现将2024年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一批)5个项目共3760万元,按省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前期工作计划和前期工作经费支出计划(附件2),要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请各有关单位分别于2024年4月、7月、10月和2025年1月3日前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http://gd.tzxm.gov.cn/xmk/login.jsp)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首次填报需针对本项目缺失信息和支出计划进行补充完善,并在省财政“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准确报送资金支出信息,省发展改革委明确“坚持绩效优先导向,资金向项目质量和成熟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的地区和单位倾斜,对资金支出进度低、使用不规范地区和单位,对支出进度严重滞后的资金,请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及时掌握和审核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4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pdf2.2024年广东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一批)支出计划.xlsx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