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报桂平市就业见习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同意设立机关部18个就业见习岗位,见习基地应积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发布本单位就业见习岗位,招募和接收见习人员,制定见习计划,安排见习指导老师,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二)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在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5个工作日内为见习人员购买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或就业见习期内不低于3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为见习人员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保障条件,(四)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的就业见习双选活动、培训等其他工作,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五)负责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出具见习考核意见,(六)做好见习人员见习信息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