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广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印发出台,是各地区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有效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的重要依据,《广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是在国家服务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充实细化形成,是广西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重要成果,自治区已有统一标准的服务项目,服务项目、内容、数量等超出国家和自治区标准范围的,自治区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自治区财政安排经费,具体支出责任分领域按自治区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情况予以确定,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资金预算管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资金的及时下达和拨付,各地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筹做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工作,附件:广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传部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厅应急管理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大数据发展局医疗保障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12月29日文件下载:附件:广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