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普洱市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普洱市科研诚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期间,现就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附件: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普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0月15日(联系人及电话:吕仕泽,0879—2122386)附件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序号反馈单位或个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1镇沅县农科局第七条中“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科研信用情况的收集记录和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建议修改为“配合市科技局开展科研信用情况的收集记录和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已采纳,正文中已将主管部门修改为市科技局,2镇沅县农科局第八条中市科技局会同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建议修改为市科技局会同相关责任主体,已采纳,正文中已将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修改为相关责任主体,3景东县农科局第七条中配合主管部门建议修改为配合市科技局,已采纳,正文中已将配合主管部门修改为配合市科技局,4景东县农科局第八条市科技局会同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中的主管部门建议予以明确,正文中已将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修改为相关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