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决定组织开展韶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四)申报单位在开展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前须完成数字化改造前咨询诊断工作,(九)申报项目的合同应为被改造企业与数字化牵引单位或“1+1+N”产业生态联合体签订的双方或多方改造合同,合同所约定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应纳入韶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数字化牵引单位名单及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以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最新公布为准),三、支持方式与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予以省级资金支持,(一)普惠奖补完成数字化改造的申报单位,(二)标杆奖补结合五个细分行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情况,申请标杆奖补的企业要求数字化改造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申报单位须于数字化改造合同签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数字化改造项目培育备案填报系统”(详见附件2)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合同盖章扫描件,(二)完工评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视实际工作进展分批开展企业改造后数字化水平测评工作,按程序遴选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机构为已完工且提出改造后数字化水平测评申请的申报单位开展完成改造后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情况评估,(四)评审入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韶关高新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的项目开展进一步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上线填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系统,附件1:韶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附件2:韶关市数字化改造项目培育备案填报系统链接及二维码.docx附件3:韶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9月26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万兴民、高燕,0751-8884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