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供销合作总社:根据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66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10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专项经费、2023年度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经费合计32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预算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抓紧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水平,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加强项目管理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强化项目督查、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管理,在项目实施中及时收集、保存相关资料,建立项目管理档案,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附件:2023年度中央及省转移支付农业专项资金分配表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