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和《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日前,我区开展了2024年度第二批生态补偿资金申报,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9日,各组织或个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财政部门书面提出,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提出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公示受理部门: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自然资源科),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邮编:215200,受理电话:0512-63980342,附件:2024年度吴江区生态补偿资金申报(第二批)审核结果公示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