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有关规定,经滨州市滨城区金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拟按程序申报取消滨州市滨城区金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小贷试点资格,滨州市滨城区金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小贷试点资格取消后,其小贷经营许可证由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收回并注销,公司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不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活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4月29日至5月5日,如对上述退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程序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43-3160550滨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