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第三批三明市“创新之星”“创业之星”人才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创新之星1.年龄50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优先),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明工作时间不低于9个月的劳动合同,2.具备较强创新能力,所带领的创新团队拥有3名以上相对固定的团队成员,(二)创业之星1.企业的主要创办人,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所带领的创新创业团队包含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5.重点支持依靠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并成功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的科技型创业人才,二、遴选名额三明市“创新之星”“创业之星”人才共10名,四、申报材料1.《三明市“创新(创业)之星”候选人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件2),2.申报人创新(创业)业绩的证明材料等,2.各县(市、区)科技局(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后,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科技项目,2.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确认申报人申报事项符合规定的条件要求,附件:1.三明市“创新之星”候选人申报表2.三明市“创业之星”候选人申报表3.第三批三明市“创新之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4.第三批三明市“创业之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三明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0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