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设施农业(种植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9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组于2024年9月27日对防城港市兴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2023年设施农业(蔬菜)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防城港市兴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设施蔬菜建设项目完成大棚棚内建设面积为58100平方米,根据桂农厅发〔2023〕113号文件要求,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一亩计算,得出项目大棚面积折合为107.59亩,验收组专家一致同意防城港市兴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设施蔬菜建设项目已完成圆拱式钢架连栋防雨棚建设工程,符合补助面积107.59亩,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于2024年10月18日前邮寄或直送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东兴市东兴镇北郊路27号,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