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加强对在本地区开展业务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引导第三方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现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第三方服务机构征集工作,(三)从事绿色评价的中级职称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五)具备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领域评价的能力,近五年主导或参与绿色制造相关评审、论证、评价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牵头国家及行业绿色制造相关标准制定等,二、申报流程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绿色制造第三方服务机构申报书》(附件),文件统一命名为:公司名称-绿色制造第三方服务机构申报书,三、工作要求(一)各服务机构应认真学习绿色制造体系相关政策、标准和工作要求,(二)各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中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评价工作,原则上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的服务机构方可在陕西省境内开展绿色制造评价业务,(四)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在本地区开展业务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联系人:刘卫联系方式:029-63915578附件:1.陕西省绿色制造第三方服务机构申报书2.微信群二维码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10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