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4〕128号),现开展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工作,支持我市商协会、企业开展“粤贸全国”活动,三、申报内容和标准(一)支持内容1.本地商协会、企业等单位由我市商务、贸促等部门组织指导,参加“粤贸全国”活动目录内主题活动,2.对组织一定数量广东企业参加“粤贸全国”目录内展会的我市商协会,省财政给予支持,(二)支持标准1.对我市商协会、企业参加“粤贸全国”目录内的展会,且市财政已给予其展位费补贴的(要求不低于其展位费实际支出的20%),省财政按照商协会、企业展位费实际支出不超过50%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2.对我市组织广东企业参加“粤贸全国”目录内的展会的商协会给予支持,组织50-120家(含50家)广东企业的,每场活动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定额奖励,每场活动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定额奖励,四、项目申报及审核(一)对我市已申报2024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的商协会、企业,(二)我市商协会在申报项目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商协会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项目简介与参展企业名单;3.商协会发布的组展通知;4.商协会与参展企业签订的参展合同;5.商协会向参展企业收取展位费等费用的发票、银行流水;6.商协会与展会主办方签订的参展合同;7.商协会向展会主办方支付展位费等费用的发票、银行流水;五、负面清单(一)支持内容含有禁止性补贴,补贴条件包括出口实绩和进口替代等,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pdf2.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入库项目汇总表、明细表.xlsx惠州市商务局2024年10月15日(联系人:商务交流科彭洪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