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为推动《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2〕10号)、《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细则》(穗南开港澳规字〔2023〕1号)落地落细,现启动2023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补贴第一次申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30日二、适用对象2022年1月1日至今符合《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细则》(穗南开港澳规字〔2023〕1号)的对象,申请对象根据申报指南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前往线下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申报单位或个人在申报期内将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受理窗口,未在申报期内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政策兑现部门就补贴项目是否重复申报、用人单位统计关系归属地情况、用人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应纳税工资薪金核定以及是否属于经营异常目录等内容征求区统计、税务、政数等相关部门意见,请在申报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经区青创专项小组审议通过符合补贴与奖励条件的申请对象,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具体政策兑现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具体政策兑现部门在14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政策兑现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经审议通过的申请对象办理奖补资金拨付,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附件:1.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2〕10号)2.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细则(穗南开港澳规字〔2023〕1号)3.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办事指南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