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市商务局发动企业报名参加智能家居“焕新”活动的基础上扩宽参与产品品类、惠及更多消费者,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我区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提交的销售台账(附件1)等相关补贴资料滚动审核,四、参与活动的企业要求(一)须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智能家居产品销售经营的企业,(七)参与活动的智能家居销售企业要签订承诺函,按规定对购买新智能家居的消费者垫付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八)参与活动的智能家居销售企业应针对活动提出“让利惠民”具体措施,(九)参与活动的智能家居销售企业还须遵守本次活动执行方案所要求的其他事项,已获“南海区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资格且售有补贴产品范围内18种智能家居产品的销售企业自动视为具备本次活动参与资格,六、确定参与企业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报名参加智能家居“焕新”活动的申请企业,七、报送企业产品台账智能家居焕新活动分为线下及线上两部分活动,将并可编辑版和盖章版的商品台账一并发送至平台邮箱:线下活动发送至fsylsw_zhjj@163.com线上活动发送至fszby_bzfy@163.com邮件主题:XX有限公司-2024年智能家居焕新商品台账,(3)销售台账:企业应规范使用补贴资金,附件:附件1-9.zip1.南海区智能家居换新活动商家报名表(线下)2.南海区智能家居换新活动商家报名表(线上)3.智能家居“换新”活动企业参与诚信承诺函4.未入库企业承诺书5.智能家居商品台账6.智能家居商品台账(线上)7.智能家居销售台账(线下)8.智能家居销售台账(线上)9.各镇街经发办联系人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