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补助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之间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含)且实际支付金额占合同金额30%以上(含)的委托或合作技术开发项目(以2023年10月1日之后签订并生效的技术合同和发票等支付凭证为依据),组织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市科技局科技项目行政审定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市科技局将入选项目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3、补助标准⑴.以企业履行技术合同时给予高校院所的实际支付金额作为主要补助依据,⑵.申报材料:《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⑶.联系人: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合作交流科赵炜翔,二、项目验收申报1、项目验收申报条件验收项目为2022、2023年立项的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2、项目验收申报材料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申报表(详见附件2),3、项目验收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1).项目承担单位可在合同任务期内,或在完成合同任务期结束后6个月内向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申请表、项目结题报告、资金使用明细表、原始凭证(如发票等凭证,并备注“瑞安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项目名称”)及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科技局主管科室审核后统一组织验收,(2).科技局主管科室成立验收小组,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及项目查重,根据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是否与其他市本级项目涉及重复立项、合同约定的研发任务和相应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出具评审意见,由财务专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经费到位情况和财政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出具评审意见,科技局在接受异议书面材料后,应当对异议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附件:1.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表.doc2.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申请表.doc3.结题报告.doc4.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明细支出表.doc瑞安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