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寿政〔2022〕45号)文件和寿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同寿县鑫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淮河广场破产重整项目投资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按照《寿县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寿政〔2022〕45号)文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整体经营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计容面积),企业自持物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时具备商业、办公、展览、会议、文化旅游功能,以及由省级及以上知名企业投资运营的特色餐饮、品牌酒店等城市生活中五种及以上功能的城市综合体项目,项目建成后,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价款和非自持部分)5%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对象为投资且运营主体),最高可奖补1000万元”之规定,经寿县鑫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项目符合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达3亿元以上等政策要求,现予以兑现795.13万元奖励资金,二、公示期7天(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3日),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提出,地址:寿县国投大厦5楼联系电话:0554-4036161寿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