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市监标函〔2024〕132号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等要求,现下达2024年度7项市地方标准制定、17项市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计划,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按《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的要求成立标准起草组,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1年内完成标准起草任务,并将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汇总处理情况等送审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地方标准审查申请,应当提前30日书面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延期申请,市市场监管局将终止该地方标准计划,积极帮助项目承担单位做好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督导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做好本辖区有关单位承担的地方标准起草、审查等工作,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9日附件:附件:2024年度连云港市地方标准项目增补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