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对2023年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运营管理较好企业进行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省商务厅认定的第六批、第七批品牌消费集聚区运营管理企业,二、申报程序品牌消费集聚区进行自评,自评方式为品牌消费集聚区运营管理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经营发展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报告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经营发展指标:品牌消费集聚区企业2023年营业额(包括商贸营业额、餐饮营业额、文化休闲或娱乐营业额,重点审核:品牌消费集聚区是否正常营业,三、申报材料1.省辖市商务局、财政局推荐文件,3.2023年品牌消费集聚区经营发展情况表(附件2),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品牌消费集聚区经营发展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有验证码,5.申报企业2023年度企业纳税额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必提供项),按照经专项审计的2023年企业营业额、纳税额等因素,对2023年发展较好的品牌消费集聚区运营管理企业给予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奖励,指导运营管理企业如实填报品牌消费集聚区经营发展情况表,省辖市级商务局、财政局出具正式推荐文件,联系方式:省商务厅0371-63576803省财政厅0371-65802704邮箱:swtliutongchu@163.comcztfwyc@163.com附件:1.河南省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承诺书2.2023年品牌消费集聚区经营发展情况表3.申报企业承诺书2024年9月29日附件下载:附件1、2、3.doc(此附件包含附件1.河南省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承诺书、附件2.2023年品牌消费集聚区经营发展情况表、附件3.申报企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