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气象联合基金(以下简称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二、项目申报条件2024年度气象联合基金设立“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3.支持领域与方向按照《2024年度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确定的重点项目支持领域和方向进行申报,3.支持领域与方向按照《2024年度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确定的面上项目支持领域和方向进行申报,三、申报有关要求(一)申报限制要求1.项目面向粤、港、澳三地省基金依托单位(已注册具备省基金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申报,2.2024年度气象联合基金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气象联合基金项目,3.同一年度省基金(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最多支持每个申请人立项1项,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气象联合基金项目须遵守以下知识产权管理要求:1.在项目实施期每年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要求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多个单位共同申报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的,2.各依托单位应根据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要求,由单位管理员在“申报管理”-“项目管理”-“省基金项目承诺函管理”中上传盖章后的扫描件),申请人所在单位须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申请注册为省基金依托单位,020-87567835、87567807(三)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附件:2024年度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2024年7月2日附件:2024年度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