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的通知》(便函〔2024〕1446号,以下简称《通知》)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第一至第四批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核对象第一至第四批省工业设计中心,名单详见附件2,是否仍能达到《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中明确的各项基本条件,查看我市复核通知,点击复核通知下方的“复核”并选择具体的类别后进入复核页面,如未登录,对中心的运营情况作综合评价,四、有关要求请复核主体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复核工作,加盖公司公章)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科(香洲区兴华路111号416室),特此通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25日(联系人:王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