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项目入库评审阶段,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收到纸质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应当具有独立性、专业性和广泛代表性,与评审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该项目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专业机构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等情况确定入库项目,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核查和专家评审,并出具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专家评审意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予以通过验收,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项目验收专家评审意见向项目单位下达项目整改通知书,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第二次项目验收专家评审,第二次项目验收专家评审仍未通过或者项目单位超过整改期限未重新提交验收申请的,3.“实际完成投资额”指经专家验收评审会核定的项目总投资金额,具体按照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