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3号)、《绥江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绥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我县需遴选一批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2024年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将有关遴选情况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上级下达我县2024年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其中:中城镇900亩(其中:绍廷村300亩,回望村200亩),南岸镇互助村500亩,板栗镇774.61亩(其中:中坝村390亩,新滩镇银厂村500亩,会仪镇三渡村500亩,二、遴选条件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因我县第一年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三、遴选程序县级发布遴选公告→各镇进行广泛宣传→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申请(申请表见附件)→各镇对申请的服务组织进行初选→择优初选出的服务组织推荐到县级农业农村→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定→对评定出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文确定服务组织,四、相关要求有服务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于2024年9月18日前向各镇提交服务申请及相关佐证资料,各镇于2024年9月23日前将初选出的服务组织择优推荐到县农业农村部门,联系电话:0870-7622240附件:绥江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doc绥江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