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6家见习单位申报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的就业见习补贴,经审核6家单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补贴标准为:对吸纳持《就业创业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申请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费的见习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助,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详细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3天,如有异议请向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8101354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日期:2024年9月23日2023年11月-2024年7月见习人员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