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728号)、《2024年中央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和《彭阳县2024年绿色高产高效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推广增施有机肥1.74万亩,为准确掌握彭阳县2024年绿色高产高效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项目初级有机肥施用情况,及时兑付补贴资金,规范补贴资金使用,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县、乡、村三级进行了验收,现就第二批验收结果公示如下:经验收,全县第二批绿色高产高效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项目初级有机肥施用面积1100亩,验收合格并予以补贴面积1100亩,拟补贴资金200200元,现将补贴资金发放涉及的实施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如有问题请从即日起10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9月15日—2024年9月24日监督电话:12317,附件:彭阳县2024年绿色高产高效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项目初级有机肥施用资金兑付花名表(第二批)彭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