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以下简称“服务券”)是财政资金用于补助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等用券主体购买相关专业服务的凭证,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平台是为实现服务券全流程信息化管理而开发设立的运营系统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属广西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称“促进中心”)开展服务券平台运行维护和服务券宣传推广、推送发放、审核结算、监督抽查等工作,第二章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和服务券产品第六条服务券分为通用券和专项券,单个服务商在一个服务年度内结算的通用券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三)上年度服务企业的合同证明材料,第十五条服务商申请和认定流程:(一)符合条件的专业服务机构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申请,第五章服务券配额与使用第十七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申报服务券通知,通用券使用流程:(一)有服务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在平台实名注册,平台应暂停注册企业与服务商签订电子合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应加强服务券全流程各环节监督管理,主要包括服务券配额、使用、兑付等程序的合规性、服务商与企业签订合同的审查、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审查、合同履行及目标完成情况审查、合同项目验收抽查等,平台运维管理单位应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需求持续完善平台管理功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工业促进中心等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商认定、服务券配额使用和审核兑付等工作中,第三十条企业与服务商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