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和《河池市零工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我县已建成东兰县花香村零工驿站、草坪村零工驿站并投入运营,经考核验收,东兰县花香村零工驿站、草坪村零工驿站运营服务考核合格,根据合同要求拨付20%尾款,现将向广西德晟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运营资金20%尾款共计19836元,特此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东兰县就业中心,联系电话:0778-6322740,东兰县就业中心2024年8月20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