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支撑服务万亿级产业基地和重点产业集群创新发展为主要目标,由我省全国重点实验室、辽宁实验室等创新能力和组织能力较强的科技创新平台或创新主体牵头,主要工作职责:发挥自身优势为实验室群争取国家及省市相关资源,包括省内各级各类创新平台、高校院所、科技企业、中试基地、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及相关科技服务机构等,秘书长由省科技厅或实验室群牵头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秘书长由省科技厅和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承担实验室群相关协调、服务、保障工作,省科技厅相关处室会同产业集群牵头部门相关处室围绕省重点产业集群提出相关实验室群组建意向,包括实验室群名称、领域方向、牵头平台、群主任、专家委员会主任、参与服务机构以及组建工作计划等,省科技厅相关处室与群主任协商选择确定承担实验室群日常工作的服务机构,省科技厅相关处室组织群主任单位及相关部门共同编制实验室群组建方案,(二)重点工作1.组织实施各类科技项目,加强实验室群、产业集群相关部门的资源共享,给予承担实验室群运行保障工作的服务机构一定的运行经费支持,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对实验室群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