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长兴龙卷风网吧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事项,根据文化和旅游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名称长兴龙卷风网吧拟设立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长兴海洋城2幢203-208号{证明材料有“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1632号、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1740号、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1834号、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1783号、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1697号、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1762号复印件1份,作为长兴龙卷风网吧住所可安全正常使用,产权人湖州嘉兆实业有限公司与长兴龙卷风网吧投资人熊峰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经营性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面积260.76平方米使用性质商业服务拟任投资人姓名:熊玮峰,出生年月:1999年5月26日,籍贯:浙江长兴公示日期自2024年9月23日16时起至2024年10月10日16时止,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力,可以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本局将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通讯地址:行政中心D-5楼联系人:李婧凝,联系电话、传真:0572-6035705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9月23日3834813-36398-135-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