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算2024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吉财建指〔2024〕649号有关市县财政局: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2024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建议的函》(吉交函〔2024〕167号),现清算收回2024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890万元,统筹用于全省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执行中市县收入科目列“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出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附件:2024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清算明细表吉林省财政厅2024年9月23日附件:附件.xlsx责任编辑:财政厅_经济建设处初审:李宗霖复审:刘冰终审:李井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