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支持台湾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我局于今年5月开展了受理申报工作,经评审,12家企业申报的16项资金通过审核,拟发放资金1553546.6元,现我委就上述拟发放的政策资金,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后附清单,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资助事项有异议或认为存在不宜进行资助的情况,可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商务与投资促进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受理单位: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商务与投资促进局联系人:贾超越电话:0769-22898943地址:东莞松山湖管委会609室附件:1.附件:拟资助企业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