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按照四平市商务局《四平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总体部署,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培育和发展我市传统特色品牌,深入做好“四平老字号”的评审工作,我局拟开展“四平老字号”初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四平老字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品牌创立时间在25年(含)以上,(三)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四)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二、四平老字号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双辽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二)依法拥有与品牌相一致的字号,(五)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六)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三、申报流程请有意愿申报“四平老字号”单位于2024年10月28日前完成“四平老字号”申报书报送工作,联系人:冯晓光联系电话:0434-7225580手机:16624447776附件:四平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四平市老字号”申报书四平老字号标识标准式样双辽市商务局2024年9月26日初审:唐浩伦复审:冯晓光终审:任丽丽(责任编辑:双辽市商务局)[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