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信息化发展中心、局内各相关科室:为规范“兴葫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项目评审工作,根据《“兴葫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项目实施细则》,特制定《“兴葫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项目专家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葫芦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兴葫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项目专家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兴葫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项目(以下简称人才项目)评审工作,第三条评审专家是指入选市工信局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库建设与管理按照《市工信局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执行,第四条市工信局科技与资源科负责专家库管理、专家抽取、项目初审、评分标准制定、组织评审、专家评审经费预算编制、核算报销等工作,市工信局机关纪委负责对项目专家评审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第五条人才项目评审应遵守以下程序:(一)制定标准科技与资源科根据《“兴葫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项目实施细则》要求,制定评分标准(《“兴葫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项目专家评审表》,评分标准(《“兴葫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项目专家评审表》)审核通过后,(二)确定评审范围科技与资源科按人才项目实施细则和申报通知要求对人才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三)项目评审1.人才项目原则上选取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组长牵头按照《葫芦岛市“兴葫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项目专家评审打分表》,市工信局有权决定专家回避:(一)专家是参与评审项目的项目申请人、股东或内部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