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新田光伏发电项目(临时占用)拟使用草原的公示新田光伏发电项目(临时占用)因项目建设需使用草原,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使用草原单位:泸水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草原项目名称:新田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地点:泸水市六库街道大密扣村委会、新田村委会境内,拟使用草原范围和面积:使用草原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8°56′51″~98°58′51″,北纬25°45′24″~25°47′23″之间,面积10.3404公顷,拟使用草原权属:权属为六库街道大密扣村委会白水河村民小组、新田村委会安宁村民小组集体草原,拟使用草原补偿情况:项目建设使用草原补偿由泸水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草原权利人签订协议,并进行补偿,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所属辖区内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或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所反映,六库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0886-3876033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所0886-3628161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