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农口涉企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溧水区农口涉企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本次即将出台的《溧水区农口涉企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政策依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21〕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农业农村项目及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农计〔2023〕24号)等中央、省、市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按规定程序研究讨论,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22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联系邮箱:535059708@qq.com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珍珠南路73号(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徐毛毛025-57219930附件:1.溧水区农口涉企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2.起草说明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