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贴对象范围与方式(一)补贴对象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对象,最高不得超过当年度全部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由村(居)委会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对象名单及补贴金额,由县政府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用,由县政府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用,由县政府缴纳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用,及时将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准确记入补贴对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项目下,统一报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的筹集以保障基本生活为原则,乡镇政府负责指导审核确认征地涉及村(居)委会制定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审核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对象名单及金额,对征地涉及村(居)委会的报审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并报送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专班,县财政局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管理,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对象名单及金额的复核与最终确认工作,项目征地涉及的被征地农民没有符合享受养老保险补贴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