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区司法局起草的《山亭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tsfjbgs@139.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亭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二、信函可寄送至山亭区司法局,联系人胡太海,电话:8812769,地址:山亭区山兴邻里广场二楼A区,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亭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月13日,附件:1.山亭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关于《山亭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解读山亭区司法局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