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外地渔船定港停泊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渔船停泊秩序,确保渔业生产安全,三亚市决定实行外地渔船定港停泊制度,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所有外地渔船(本通告所指的外地渔船,是指非三亚船籍港渔船,含涉渔“三无”船舶)在三亚市水域活动期间,统一停泊在崖州中心渔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已停泊在吉阳区红沙港等其他港口的外地渔船,请务必在15日内自行离港,并迁移至崖州中心渔港进行停泊,对未在规定期限内迁移至崖州中心渔港的外地渔船,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特此通告,三亚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2日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