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寿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决定开展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0和2021年村(社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工作(一)绩效评价对象和内容1.对象:全县所有村和社区,(三)绩效评价工作步骤和要求1.各乡镇要成立村(社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2.日常业绩完成60%以下(不含60%)或年终绩效评价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村(社区),二、2022年起村(社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安排随着我县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完成,从2022年起对村(社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及补贴政策进行调整,1.绩效评价方法县人社局对各乡镇的劳动就业服务、城乡居民社保服务、劳动保障等其他人社工作、阶段性人社工作开展及完成进行年度总体绩效评价,县人社局和财政局根据评价结果分配村(社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评价补贴资金,各乡镇对各村(社区)进行劳动就业服务、城乡居民社保服务、协助乡镇安排的其他人社工作开展及完成进行绩效评价,2.村(社区)基层平台建设绩效评价补贴标准从2022年开始,以基础补贴基数作为村(社区)基层平台建设绩效评价补贴标准,2、2020年和2021年村(社区)基层平台建设绩效评价补贴资金下达后,2022年9月30日前将以往年度所有村(社区)基层平台建设绩效评价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书面报告县劳动就业中心,附件:1.2020、2021年村(社区)基层平台补贴资金申请表2.2020、2021年村(社区)基层平台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3.2020、2021年寿宁县村级基层平台年终绩效评价表4.2020、2021年寿宁县社区基层平台年终绩效评价表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寿宁县财政局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