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辖区市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根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湖北省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暂行办法》规定和省市场监管局相关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现就开展荆门市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息公布活动及湖北省第十六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工作公告如下:一、公布范围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或开展经营活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守法经营、诚信守约、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符合本公告公布条件的企业(含中央在荆企业、外省在荆企业、境外或国外在荆企业及其法人分支机构),均可自愿申报参加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活动,二、公布条件(一)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在本市生产经营满3个会计年度,(二)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后,连同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一并报送到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与申报工作相关事项,企业可咨询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合同监管机构,附件:1.荆门市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2.湖北省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28日附件1:荆门市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docx附件2:湖北省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