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企业自主创新、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根据《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绍市科〔2019〕37号)相关要求,现就2022年市级研发中心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我市注册一年以上,近三年内累计转化科技成果6项以上,(三)企业已建立研发中心组织架构,(四)研发中心科研活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二、申报程序1.申报企业登录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选择“新建项目申报-市认定类-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2.各区、县(市)科技局严格对照《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绍市科〔2019〕37号)要求,3.市科技局对区、县(市)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审定后在科技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称号,三、申报要求各区、县(市)科技局请认真做好绍兴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申报组织与评审工作,并将《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推荐认定汇总表》(详见附件)盖章后报送至绍兴市科技局,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王文涛89175668市科技信息研究院黄炜85137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