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直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威海临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威海电商产业园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决定该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威海临港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9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登记号施行日期1威海临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威海电商产业园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威临港管发〔2023〕6号LGQDR-2023-0010002公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文件PDF版:关于废止《威海临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威海电商产业园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文件的通知.pdf政策文件电子书:关于废止《威海临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威海电商产业园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