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复审评估、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废止市地方标准1项(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4年10月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截止日前书面反馈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联系人:张宝霞,联系方式:6136860,地址:东岳大街439号,邮编:271000,电子邮箱:scjgbzhk@ta.shandong.cn附件:拟废止市地方标准目录.docx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24日。